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藥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377-1)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譚勇明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灣裏區招賢路1号 | ||||
項目名稱 | 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藥谷)檢測 | ||||
項目簡介 | 公司名稱: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藥谷) 投資規模:叁億元整 注冊地(dì)址:江西省南昌市高(gāo)新區火炬大道(dào)788号 生産地(dì)址:江西省南昌市灣裏區招賢路1号 成立時間:1996年(nián)09月18日 經營範圍:硬膠囊劑、原料藥、糖漿劑、片劑、顆粒劑、口服液、膏滋劑的(de)生産及銷售 為(wèi)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hé)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wèi)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國家職業衛生标準和(hé)衛生要求的(de)工作環境和(hé)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de)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江中藥谷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付翀 | 報告編制人 | 付翀 | ||
現場調查人員 | 付翀、毛聖标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譚勇明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nián)11月25日 |
采樣人員 | 付翀、毛聖标 | 時間 | 2020年(nián)11月30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nián)11月30日-2020年(nián)12月10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藥谷)工作場所存在的(de)粉塵、氫氧化鈉、甲醇、乙酸乙酯、三氯甲烷、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氫、電焊弧光、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96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wèi)85.4%。個體檢測抽取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wèi)10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除備料中心乳酸菌線粉碎機操作位粉碎工、消食片線篩粉機操作位篩粉工、草(cǎo)珊瑚線篩粉機操作位篩粉工的(de)其他粉塵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和(hé)備料中心消食片線篩粉機操作位篩粉工其他粉塵的(de)峰接觸濃度的(de)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de)要求;片劑車間2(8段小兒健胃消食片)壓片機操作位壓片工、片劑車間2(8段乳酸菌素片)鋁塑包裝機操作位鋁塑工、片劑車間3(5段複方草(cǎo)珊瑚含片)壓片機操作位壓片工、6段液體制劑車間洗瓶機崗洗瓶工、備料中心消食片線粉碎機操作位粉碎工、乳酸菌線粉碎機操作位粉碎工、草(cǎo)珊瑚線篩粉機操作位篩粉工、多功能車間(九段)全自(zì)動膠囊充填操作位充填操作工、液體制劑車間灌裝機崗灌裝工、生化車間離(lí)心機操作位離(lí)心工、磨漿機操作位磨漿工噪聲8h等效聲級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 其餘檢測點項目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的(de)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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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de)規定:其他粉塵的(de)8h時間加權濃度接觸限值為(wèi)8mg/m3。備料中心乳酸菌線粉碎機操作位、消食片線篩粉機操作位、草(cǎo)珊瑚線篩粉機操作位的(de)其他粉塵接觸濃度不符合要求,應加強個體防護,并盡量減少接觸時間。 2.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2.2-2007)的(de)規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噪聲限值為(wèi)85db(A)。對于噪聲強度超過85db(A)的(de)作業崗位,為(wèi)避免作業人員聽力受損,應加強個體防護,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盡量減少接噪時間。 3.企業應按《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lǐ)總局令第47号)第十一(yī)條的(de)要求進一(yī)步完善職業衛生相關管理(lǐ)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4.根據各生産崗位作業人員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嚴格按照GBZ188-2014的(de)相關要求為(wèi)崗位作業人員提供職業健康監護,确保落實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lí)崗時的(de)職業健康檢查,确實做(zuò)好職業禁忌證、疑似職業病病人和(hé)職業病病人的(de)管理(lǐ)及上報工作。 5.加強作業人員的(de)職業衛生知識及防護的(de)培訓,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de)職業衛生培訓和(hé)在崗期間的(de)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和(hé)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确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hé)個人使用的(de)職業病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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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
上一(yī)篇:南昌龍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