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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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周勇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贛州市龍南縣富康工業園 | ||||
項目名稱 | 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單位名稱: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 投資規模:28659.52萬元人民币 單位地(dì)址:江西省贛州市龍南縣富康工業園 行業分類:其他稀有金屬冶煉 龍南新能锆業有限公司是全南晶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de)高(gāo)科技企業,2014年(nián)10月更名為(wèi)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總投資約28659.52萬元,占地(dì)約103畝,于2014年(nián)建成投産,年(nián)産值約6.2億元人民币,年(nián)平均稅收4581.32萬元人民币,項目采用成熟的(de)生産工藝和(hé)先進的(de)技術經驗,主要生産與銷售海綿锆和(hé)海綿铪,公司位于龍南縣富康工業園。項目建設铪車間、氯化車間、提純車間、還蒸車間、精整車間、維修車間、液氯站等;配套建設環保工程、供電中心、員工宿舍、樓等輔助生産工程,共計建築面積58341.61m2。購置沸騰氯化爐、還原加熱爐、提純加熱爐、蒸餾爐體等生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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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曾娟、胡小毛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周勇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nián)09月20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曾娟、胡小毛 | 時間 | 2020年(nián)09月28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nián)09月28日-2020年(nián)10月09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中核晶環锆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炭黑粉塵、電焊煙塵、锆及其化合物(按Zr計)、氯、鹽酸及氯化氫、氧化鈣、氫氧化鈉、氧化鎂煙、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按MnO2計)、硫化氫、氨、硫酸、一(yī)氧化碳、噪聲、紫外輻射(電焊弧光)和(hé)工頻電場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61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wèi)100.0%,具體見表6-1;個體檢測抽取8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wèi)75.0%,個體檢測抽取2人次進行個體锆及其化合物(按Zr計)檢測,合格率為(wèi)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锆生産單元精整車間打取工和(hé)粗破工的(de)個體噪聲強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 其餘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和(hé)《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的(de)要求。 | ||||
建議 | 1.配發的(de)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标準要求,并進一(yī)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de)管理(lǐ),建立發放标準和(hé)發放台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hé)監督,确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确有效的(de)佩戴,保護勞動者的(de)健康。 2.針對噪聲超标:首先,條件允許下,建議将其打取和(hé)細破(固定壓力機)隔離(lí),起到隔聲效果;其次,縮短(duǎn)單班作業人員實際接噪時間,可(kě)通過增加班次或輪班調崗等方式;最後,督促作業人員正确佩戴已發放的(de)防噪聲耳塞。 3.用人單位的(de)主要負責人和(hé)職業衛生管理(lǐ)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de)職業病防治工作。 4.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14)的(de)要求進一(yī)步做(zuò)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hé)離(lí)崗後的(de)職業健康檢查,并将檢查結果如(rú)實告知勞動者。 5.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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