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4000噸殺蟲單改建及其4200噸副産鹽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編号:GCYP2020-013)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吳師斌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幹縣鹽化工業園 | ||||
項目名稱 |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4000噸殺蟲單改建及其4200噸副産鹽項目 | ||||
項目簡介 | 殺蟲單是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農藥原藥領域一(yī)項重要的(de)戰略産品,随着本公司的(de)殺蟲單市場的(de)不斷擴大,現有2000t/a殺蟲單裝置已經無法滿足其正常的(de)市場需求。同時公司原有的(de)三異色滿酮和(hé)醚菌酯産品市場價格偏低(dī),産品效益及市場競争力在不斷地(dì)下降的(de)情況下拟在原三異色滿酮和(hé)醚菌酯的(de)裝置上進行改建殺蟲單項目。進一(yī)步提高(gāo)殺蟲單産能和(hé)産品品質,極大的(de)提高(gāo)殺蟲單的(de)綜合競争力。 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農藥原藥生産基地(dì)(一(yī)期)已建成年(nián)産200噸醚菌酯(101車間)、300噸3-異色蟎酮(102車間)、2000噸殺蟲單(102車間)、200噸肟菌酯酯(103車間),用地(dì)面積合81.54畝。其中包括:生産車間、倉庫、罐區、配套的(de)公用工程空壓冷凍站、變配電間、循環(消防)水池、污水處理(lǐ)站等。年(nián)擴4000噸殺蟲單改建及其4200噸副産鹽項目其中1000噸在原有的(de)3-異色蟎酮裝置上進行改造,3000噸在原有的(de)醚菌酯裝置上進行改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lǐ)辦法》等的(de)規定,對可(kě)能産生職業病危害的(de)建設項目,在可(kě)行性研究階段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為(wèi)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預防職業病,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本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彭少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 | 時間 |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确定本項目存在的(de)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wèi):二甲胺、氯丙烯、二氯乙烷、鹽酸及氯化氫、氫氧化鈉、氯、甲醇、雙氧水、殺蟲單、噪聲。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确定本項目存在的(de)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wèi):二甲胺、氯丙烯、二氯乙烷、鹽酸及氯化氫、氫氧化鈉、氯、甲醇、雙氧水、殺蟲單、噪聲。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lǐ)目錄(2012年(nián)版)的(de)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号)的(de)規定并結合本項目的(de)特點,評價認為(wèi)本項目屬于農藥制造,故确定本項目為(wèi)“職業病危害嚴重的(de)建設項目”。。 通過工程分析、預評價補充調查、資料查詢及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de)綜合分析與評價,确定本建設項目在以後的(de)設計、施工和(hé)正式投産中,将已考慮到的(de)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hé)本評價報告提出的(de)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意見、建議加以落實,并充分吸取同類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制度,在保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有效運行的(de)前提下,拟建項目在生産過程中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kě)以預防和(hé)控制的(de),預測本項目建成投産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de)濃度(強度)可(kě)以控制在國家和(hé)地(dì)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标準規定以下。從職業衛生角度綜合分析,認為(wèi)拟建設項目從職業病預防的(de)角度來考慮是可(kě)行的(de)。
| 建議: (1)針對化學(xué)毒物危害治理(lǐ)的(de)建議 (2)針對噪聲危害治理(lǐ)的(de)建議 (3)職業衛生管理(lǐ)方面的(de)補充措施 (4)施工過程防護建議 (5)預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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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20年(nián)04月30日,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張陸兵(bīng)、江鑫、李生3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rú)下: (一(yī))《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概況介紹清晰; (二)《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可(kě)能産生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三)《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拟采取的(de)職業病防護設施和(hé)防護措施的(de)分析、評價正确,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四)評價結論正确。 (五)《評價報告》修改意見: (1)核實評價範圍及産品産; (2)完善類比調查分析; (3)完善取樣工序的(de)取樣流程、取樣人員等相關介紹; (4)完善應急救援分析評價; (5)評審組提出的(de)其他意見。 修改後,《評價報告》經專家組審核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