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濟民可(kě)信南昌生物(醫藥)産業園項目(一(yī)期)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編号:GCYP2019-012)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 | 聯系人 | 夏豔青 | ||
地(dì)理(lǐ)位置 | 南昌市南昌縣河州路以南、東祥路以西、南外環以北 | ||||
項目名稱 | 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濟民可(kě)信南昌生物(醫藥)産業園項目(一(yī)期) | ||||
項目簡介 | 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原江西國藥廠)創建于1955年(nián),2002年(nián)按照省政府“退城進郊”、“退二進三”的(de)要求,企業投資1.0億元,整體搬遷至南昌市小藍工業園工業大道(dào)。現根據發展需要,企業再次進行搬遷,為(wèi)保證企業的(de)正常生産運行,本次遷建項目采用重新選址、重新建設。 2010年(nián)下半年(nián),生物醫藥産業被列入重點培育和(hé)發展的(de)新興戰略産業。伴随全球生物制藥領域的(de)高(gāo)速發展,我國生物制藥産業呈現勃勃生機,老齡化、城鎮化以及全民醫保擴容升級又為(wèi)整個醫藥行業帶來了巨大的(de)市場潛力,中國醫藥産業即将迎來黃金十年(nián),數據顯示,2011-2015年(nián)我國醫藥工業總産值的(de)年(nián)均增長(cháng)率有望達到23%,由2011年(nián)的(de)1.25萬億元左右增長(cháng)到2015年(nián)的(de)3.6萬億元以上。中藥及生物制藥是省政府确定的(de)六大支柱産業之一(yī),也是國家高(gāo)技術産業化專項的(de)重點支持內(nèi)容之一(yī)。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彭少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 | 時間 |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确定本項目存在的(de)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wèi):丙酮、二氯甲烷、乙酸、乙酐、乙醛、乙腈、三乙胺、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二甲醚、硼氫化鉀、四氫呋喃、氯化亞砜、溴化苄、咪唑、吡啶、甲磺酸、丙醇、氫氧化鈉、硝酸、鹽酸、硫酸、乙酸乙酯、甲苯、正丁醇、正己烷、甲醇、甲醇鈉、硫化氫、氨、噪聲、谷物粉塵。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确定本項目存在的(de)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wèi):丙酮、二氯甲烷、乙酸、乙酐、乙醛、乙腈、三乙胺、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二甲醚、硼氫化鉀、四氫呋喃、氯化亞砜、溴化苄、咪唑、吡啶、甲磺酸、丙醇、氫氧化鈉、硝酸、鹽酸、硫酸、乙酸乙酯、甲苯、正丁醇、正己烷、甲醇、甲醇鈉、硫化氫、氨、噪聲、谷物粉塵。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lǐ)目錄(2012年(nián)版)的(de)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号)的(de)規定并結合本項目的(de)特點,評價認為(wèi)本項目屬于生物藥品制造、化學(xué)藥品原料藥制造,故确定本項目為(wèi)“職業病危害嚴重的(de)建設項目”。 通過工程分析、預評價補充調查、資料查詢及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de)綜合分析與評價,确定本建設項目在以後的(de)設計、施工和(hé)正式投産中,将已考慮到的(de)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hé)本評價報告提出的(de)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意見、建議加以落實,并充分吸取同類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制度,在保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有效運行的(de)前提下,拟建項目在生産過程中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kě)以預防和(hé)控制的(de),預測本項目建成投産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de)濃度(強度)可(kě)以控制在國家和(hé)地(dì)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标準規定以下。從職業衛生角度綜合分析,認為(wèi)拟建設項目從職業病預防的(de)角度來考慮是可(kě)行的(de)。
| 建議: (1)針對化學(xué)毒物危害治理(lǐ)的(de)建議 (2)針對噪聲危害治理(lǐ)的(de)建議 (3)針對應急救援措施的(de)補充措施 (4)針對職業健康檢查的(de)建議 (5)輔助衛生用室設計的(de)建議 (6)職業衛生管理(lǐ)方面的(de)補充措施 (7)施工過程防護建議 (8)預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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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19年(nián)08月22日,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張陸兵(bīng)、王建偉、羅春紅(hóng)3位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rú)下: (一(yī))《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概況介紹清晰; (二)《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可(kě)能産生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三)《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拟采取的(de)職業病防護設施和(hé)防護措施的(de)分析、評價正确,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四)評價結論正确。 (五)《評價報告》修改意見: (1)完善潔淨車間的(de)調查與分析; (2)細化工種作業內(nèi)容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情況調查與分析; (3)評審組提出的(de)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