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力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編号:GCXP2019-001)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弘力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劉豔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開區鑫維南大道(dào)168号 | ||||
項目名稱 | 江西弘力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江西弘力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nián)7月,企業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濟開發區鑫維南大道(dào)168号。主要從事于汽車闆簧、汽車配件生産、銷售、機械加工、國內(nèi)外貿易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等相關要求,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通過制定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和(hé)操作規程,規範了員工安全行為(wèi);通過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加強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等一(yī)系列措施,預防和(hé)控制了職業病的(de)發生,從而保障了勞動者健康權益。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 姚東陽、彭少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楊昇、胡小毛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劉豔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02.21 |
采樣人員 | 楊昇、胡小毛 | 時間 | 2019.02.25-2019.02.27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成員 | 時間 | 2019.02.25-2019.03.01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公司主要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一(yī)氧化碳、苯及其同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異丁醇、工頻電場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所檢測點除淬前工段“下料工”、“沖孔工”、熱處理(lǐ)工段“淬火工”、“回火工”、淬後工段“裝配工”的(de)噪聲8h等效聲級、淬後工段“噴丸操作工”的(de)個體噪聲的(de)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其餘各檢測點項目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建築照明設計标準》(GB50034-2013)的(de)要求。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該公司主要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一(yī)氧化碳、苯及其同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異丁醇、工頻電場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确定本項目行業分類為(wèi)汽車制造業中的(de)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參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lǐ)目錄(2012年(nián)版)》(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lǐ)總局 安監總安健[2012]73号)及本項目的(de)特點,經綜合分析,确定本項目為(wèi)“職業病危害較重的(de)建設項目”。 | 建議: (1)企業應針對其高(gāo)噪聲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脫落隔聲、吸聲材料的(de)設備進行重新粘貼。對噪聲異常設備重點關注,重新安裝減震、隔震裝置。 (2)建議企業加強監督、督促力度,要求作業人員正确佩戴發放的(de)防護用品。 (3)針對職業衛生管理(lǐ)的(de)建議 (4)預防性告知 | |||
專家組評審 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