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415)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廖新華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高(gāo)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火炬大街789号 | ||||
項目名稱 | 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是一(yī)家從事滴丸劑片劑生産銷售的(de)企業。籌建于2001年(nián)06月11日,該公司地(dì)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gāo)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火炬大街789号,注冊資金 24903(萬元)、總資産 24903(萬元)。 為(wèi)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hé)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wèi)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國家職業衛生标準和(hé)衛生要求的(de)工作環境和(hé)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de)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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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毛聖标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廖新華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nián)12月16号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毛聖标 | 時間 | 2020年(nián)12月23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nián)12月23日-2020年(nián)12月25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粉塵、噪聲、工頻電場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3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合格率為(wèi)92.3%,個體檢測抽取2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wèi)100%。 所檢測點除制劑車間鋁塑包裝二包裝工的(de)噪聲8h等效聲級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其餘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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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dī)實際接噪值; 2、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de)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de)培訓、宣傳;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de)檢維修,防止陳舊(jiù)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産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de)職業病自(zì)我防護意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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