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207)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朱慧芳 | ||
地(dì)理(lǐ)位置 | 南昌市青雲譜區昌南工業園金鷹路 | ||||
項目名稱 | 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昌南工業園金鷹路。公司發展曆程:1)1994年(nián)11月成立南昌恒立交通電裝有限公司,生産銷售汽車傳感器;2)1998年(nián)2月,公司更名為(wèi)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3)2001年(nián)10月,通過IS0 9000和(hé)QS 9002 TUV第三方質量管理(lǐ)體系認證;4)2004年(nián)12月,位于昌南工業園的(de)新廠區落成使用;5)2006年(nián)2月通過ISO/TS16949奧世公司第三方質量管理(lǐ)體系認證;6)2008年(nián)9月,通過ISO14001第三方環境管理(lǐ)體系認證;7)2013年(nián)評審為(wèi)國家 “高(gāo)新技術企業”,江西省“特精專企業”,“南昌市汽車傳感器工程研究中心”正在建設中;8)2019年(nián)10月,通過IATF16949:2016第三方質量管理(lǐ)體系認證。主要産品:汽車傳感器、汽車電器、溫度傳感器、熱敏開關、壓力開關及壓力傳感器、轉速傳感器、凸輪軸傳感器、空氣流量傳感器、爆震傳感器等。 為(wèi)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hé)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wèi)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國家職業衛生标準和(hé)衛生要求的(de)工作環境和(hé)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de)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王婷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朱慧芳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nián)08月01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王婷 | 時間 | 2020年(nián)08月06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nián)08月06日-2020年(nián)08月18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工控電裝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電焊煙塵、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按MnO2計)、二氧化氮、二氧化錫(按Sn計)、電焊弧光和(hé)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0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wèi)100%,個體檢測抽取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wèi)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和(hé)《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的(de)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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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配發的(de)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标準要求,并進一(yī)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de)管理(lǐ),建立發放标準和(hé)發放台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hé)監督,确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确有效的(de)佩戴,保護勞動者的(de)健康。 2)用人單位的(de)主要負責人和(hé)職業衛生管理(lǐ)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de)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14)的(de)要求進一(yī)步做(zuò)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hé)離(lí)崗後的(de)職業健康檢查,并将檢查結果如(rú)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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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測的(de)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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