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208) | |||||
建設單位名稱 | 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歐陽蓮 | ||
地(dì)理(lǐ)位置 | 南昌市進賢縣溫圳鎮康山村 | ||||
項目名稱 | 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名稱: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dì)點:南昌市進賢縣溫圳鎮康山村 投資規模:10萬元人民币 行業分類:磚瓦、石材等建築材料制造 産品及生産規模:800萬塊磚 為(wèi)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hé)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wèi)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國家職業衛生标準和(hé)衛生要求的(de)工作環境和(hé)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de)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王婷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歐陽蓮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nián)7月28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王婷 | 時間 | 2020年(nián)08月05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nián)08月05日-2020年(nián)08月17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進賢縣康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矽塵(總塵、呼塵)、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yī)氧化碳、二氧化碳、氫氧化鈉、高(gāo)溫和(hé)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的(de)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21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wèi)81.0%,個體檢測抽取6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wèi)100%,個體采樣抽取3人次進行個體矽塵(總塵)采樣,合格率為(wèi)33.3%,個體采樣抽取3人次進行個體矽塵(呼塵)采樣,合格率為(wèi)66.7%。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粉碎車間破碎機和(hé)滾筒篩矽塵(總塵和(hé)呼塵)濃度的(de)峰接觸濃度、粉碎車間鏟車司機矽塵(總塵)、粉碎車間破碎工矽塵(總塵和(hé)呼塵)濃度的(de)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xué)有害因素》 (GBZ 2.1-2007)的(de)要求。 其餘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 | ||||
建議 | 1、粉碎車間破碎、滾筒篩增大濕式作業和(hé)通風,将破碎和(hé)滾筒篩逸散的(de)粉塵及時沉降和(hé)吹散。 2、給工人配備符合要求的(de)防塵口罩并監督佩戴。 3、用人單位的(de)主要負責人和(hé)職業衛生管理(lǐ)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de)職業病防治工作。 4、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2014)的(de)要求進一(yī)步做(zuò)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hé)離(lí)崗後的(de)職業健康檢查,并将檢查結果如(rú)實告知勞動者。 5、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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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測的(de)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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