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20-059)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張總 | ||
地(dì)理(lǐ)位置 | 南昌市進賢縣池溪鄉 | ||||
項目名稱 | 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 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生産、銷售GB32.5級、GB42.5級普通矽酸鹽水泥,于2002年(nián)12月2日在南昌工商局登記注冊,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該公司的(de)辦公地(dì)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池溪鄉。 為(wèi)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hé)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wèi)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zhāng)、國家職業衛生标準和(hé)衛生要求的(de)工作環境和(hé)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de)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劉霖琪 | 報告編制人 | 劉霖琪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霖琪、趙铖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張總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04.06 |
采樣人員 | 劉霖琪、趙铖 | 時間 | 2020.04.10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04.10-2020.04.14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新世紀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粉塵、工頻電場、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9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合格點數為(wèi)8個,總合格率為(wèi)88.9%。個體檢測抽取4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5人次進行粉塵檢測,總合格率為(wèi)66.7%。 所檢測點除包裝發運工段包裝機操作位水泥粉塵(呼塵)的(de)峰接觸濃度、個體檢測的(de)水泥工段調配巡檢工矽塵(呼塵)、包裝發運工段包裝工水泥粉塵(呼塵)、包裝發運工段裝車工水泥粉塵(呼塵)濃度的(de)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de)要求。 其餘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de)要求和(hé)《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限值要求。 | ||||
建議 | 本項目下料口設置除塵風罩,從超标原因分析,作業點存在高(gāo)落差,因此建議應盡量降低(dī)傳送皮帶與下料口之間的(de)落差,增加作業班次,減少單班次實際接塵時間。 從作業場所及個體噪聲強度的(de)檢測結果進行分析,本次評價檢測個體噪聲強度雖未超标,但其噪聲強度相對較高(gāo)。本項目設備機械化和(hé)自(zì)動化程度較高(gāo),相關作業人員主要以巡檢為(wèi)主,為(wèi)防止噪聲影響相關作業人員的(de)職業健康,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①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dī)實際接噪值; ②須加強相關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檢查科目須覆蓋純音聽阈測試,職業健康檢查出現異常的(de)須按要求進行複查,并調離(lí)相關作業崗位; ③相關巡檢人員在途徑水泥磨機、空壓機等高(gāo)強度噪聲區域時應盡量縮短(duǎn)在其的(de)停歇時間,縮短(duǎn)接噪時間; ④須加強對其設備的(de)檢維修,防止陳舊(jiù)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産生噪聲強度變強; ⑤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de)職業病自(zì)我防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