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紫江包裝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号:GCJC-19-247)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紫江包裝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萬主管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濟開發區彙仁大道(dào)908号 | ||||
項目名稱 | 江西紫江包裝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紫江包裝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小藍工業園,公司主要生産産品為(wèi)PET碳酸飲料瓶,生産設備全部由德國引進,技術水平達國際先進水平。公司始終堅持以優質服務為(wèi)宗旨,逐步建立成管理(lǐ)規範、經營穩健、業績優良的(de)現代化企業。 | ||||
項目負責人 | 楊昇 | 報告編制人 | 楊昇 | ||
現場調查人員 | 楊昇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萬主管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年(nián)11月03日 |
采樣人員 | 楊昇 | 時間 | 2019年(nián)11月06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19年(nián)11月06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吹瓶車間“吹瓶貼标巡檢工”的(de)個體噪聲的(de)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要求,其餘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建築照明設計标準》(GB50034-2013)的(de)限值要求。 | ||||
建議 | 一(yī).針對噪聲危害治理(lǐ)的(de)建議 從作業場所及個體噪聲強度的(de)檢測結果進行分析,本次檢測噪聲強度相對較高(gāo)。本項目設備機械化和(hé)自(zì)動化程度較高(gāo),相關作業人員主要以巡檢為(wèi)主,為(wèi)防止噪聲影響相關作業人員的(de)職業健康,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dī)實際接噪值; 2、須加強相關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檢查科目須覆蓋純音聽阈測試,職業健康檢查出現異常的(de)須按要求進行複查,并調離(lí)相關作業崗位; 3、相關巡檢人員在途徑瓶坯車間瓶坯機、吹瓶車間吹瓶機、貼标機等高(gāo)強度噪聲區域時應盡量縮短(duǎn)在其的(de)停歇時間,縮短(duǎn)接噪時間; 4、本次檢測時發現檢瓶坯位雖因接觸時間短(duǎn)沒有超過限值,但其設置在瓶坯車間瓶坯機不遠處,而瓶坯機為(wèi)高(gāo)噪聲設備。故建議檢瓶坯位可(kě)以移到非噪聲車間或者針對崗位增加隔音措施。 5、根據檢測結果:吹瓶車間生産休息區噪聲較高(gāo)。其設置在吹瓶機和(hé)貼标機不遠處,故建議休息區可(kě)以移到非噪聲車間或者針對休息區增加隔音措施。 6、須加強對其設備的(de)檢維修,防止陳舊(jiù)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産生噪聲強度變強; 7、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de)職業病自(zì)我防護意識。 二.針對職業衛生管理(lǐ)的(de)建議 1、企業應制定呼吸保護計劃和(hé)聽力保護計劃,并明确負責人。 2、嚴格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标識管理(lǐ)規範》(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号)的(de)要求設置公告欄。設置在辦公區域的(de)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de)職業衛生管理(lǐ)制度和(hé)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de)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