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朝陽水廠定期檢測 (報告編号:GCJC-19-205-4) | |||||
建設單位名稱 | 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朝陽水廠 | 聯系人 | 範主任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朝陽中路61号 | ||||
項目名稱 | 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朝陽水廠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朝陽水廠位于西湖區朝陽中路,朝陽水廠生産工藝完整,在常規處理(lǐ)工藝的(de)基礎上,增加了完善的(de)預處理(lǐ)工藝、預留了深度處理(lǐ)工藝;通過在線水質儀表進行水質在線監控,嚴格落實水質三級檢測制度,高(gāo)标準保證出廠水質達到國內(nèi)領先水平;大量使用先進設備,實現高(gāo)度的(de)自(zì)動化控制,在保障生産穩定的(de)前提下節約能耗。 | ||||
項目負責人 | 劉霖琪 | 報告編制人 | 劉霖琪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霖琪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範主任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年(nián)10月8日 |
采樣人員 | 劉霖琪 | 時間 | 2019.10.11 | ||
檢測人員 | 劉霖琪 | 時間 | 2019.10.11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司對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朝陽水廠工作場所存在的(de)工頻電場、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6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本次檢測結果良好,總合格率為(wèi)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限值要求。 | ||||
建議 |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dī)實際接噪值; 2、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de)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de)培訓、宣傳;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de)檢維修,防止陳舊(jiù)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産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de)職業病自(zì)我防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