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報告編号:GCJC-19-171)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孫總 | ||
地(dì)理(lǐ)位置 | 江西省鷹潭市餘江縣眼鏡産業園 | ||||
項目名稱 | 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是一(yī)家專業從事眼鏡制造的(de)企業,法人代表為(wèi)湯德會,注冊資本為(wèi)500萬元人民币。企業廠址位于江西省鷹潭市餘江縣眼鏡産業園區二期16号廠房,使用園區現有廠房和(hé)土地(dì)進行眼鏡生産。項目總用地(dì)面積約2000m2,總建築面積5760m2,生産規模為(wèi)年(nián)産200萬副眼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付翀 | 報告編制人 | 付翀 | ||
現場調查人員 | 付翀、劉霖琪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孫總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年(nián)08月28日 |
采樣人員 | 付翀、劉霖琪 | 時間 | 2019年(nián)09月02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19年(nián)09月02日--2019年(nián)09月07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司對江西省威東光學(xué)有限公司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總塵、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丁酮、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27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本次檢測結果良好,總合格率為(wèi)92.6%。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割片車間割片操作位割片工、開料車間開料操作位開料工噪聲的(de)8小時等效聲級的(de)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限值要求; 其餘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的(de)限值要求。 | ||||
建議 | 持續改建性建議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gāo)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确佩戴有效的(de)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dī)實際接噪值; 2)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de)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de)培訓、宣傳;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de)檢維修,防止陳舊(jiù)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産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de)職業病自(zì)我防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