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報告編号:GCJC-19-259) | |||||
建設單位名稱 | 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夏燕飛(fēi) | ||
地(dì)理(lǐ)位置 | 西省上饒市婺源縣紫陽鎮金雞亭工業園區五路 | ||||
項目名稱 | 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 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 ,行業分類:茶飲料及其飲料制造業、精制茶制造業,産品生産線:3000t速溶茶粉(汁)深加工生産線、8000t茶飲料原料生産線,生産規模:年(nián)産速溶茶粉(汁)3000t、年(nián)産茶飲料原料8000t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hé)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de)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lǐ)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de)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de)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nián)至少進行一(yī)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 委托青山湖區志武技術咨詢服務部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nián)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娟 | 報告編制人 | 曾娟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娟、付翀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夏燕飛(fēi)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11.8 |
采樣人員 | 曾娟、付翀 | 時間 | 2019.11.13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19.11.13-2019.11.15 | ||
建設項目存在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司對婺源縣聚芳永茶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de)茶塵、木粉塵、氫氧化鈉、硫化氫、氨、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 所檢測點項目除3000噸速溶茶粉(汁)生産車間粉裝投料工茶塵濃度的(de)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以及3000噸速溶茶粉(汁)生産車間粉裝投料間茶塵、8000噸茶飲料原料生産車間內(nèi)包作業位茶塵濃度的(de)超限倍數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de)接觸限值要求; 個體檢測除3000噸速溶茶粉(汁)生産車間(澄清巡檢工、溶縮巡檢工)的(de)個體噪聲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lǐ)因素》的(de)限值要求。 其餘檢測點的(de)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xué)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lǐ)因素》(GBZ 2.2-2007/2018)、《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标準》(GBZ1-2010)和(hé)《建築照明設計标準》(GB50034-2013)接觸限值要求。 | ||||
建議 | 3000噸速溶茶粉(汁)生産車間(澄清巡檢工、溶縮巡檢工)的(de)個體噪聲檢測結果超标,建議企業為(wèi)接觸噪聲的(de)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de)防噪耳塞,本次檢測結果設備噪聲最大強度為(wèi)100.1dB(A),個體接觸噪聲最大強度為(wèi)87.2dB(A),從企業選用的(de)護耳用品看(取最大設備噪聲值,防護值SNR值應大于33.5[SNR=100.1-80)/0.6=33.5dB]),也既降噪值為(wèi)SNR大于33.5dB(SNR是按照美國标準ANSIS3.19-1974标準檢測的(de)單值降噪值)若相關作業人員在正确佩戴該護耳用品的(de)情況下,在強噪聲的(de)設備工作環境下工作時,可(kě)以起到對噪聲危害的(de)防護效果。 3000噸速溶茶粉(汁)生産車間粉裝投料間、8000噸茶飲料原料生産車間內(nèi)包作業位茶塵的(de)檢測結果超标。針對粉裝投料間:建議企業督促相關作業人員投料時的(de)速度和(hé)動作幅度,及時清理(lǐ)地(dì)面上的(de)粉塵,防止二次揚塵的(de)産生;增加作業班次,減少單班次實際接塵時間。針對內(nèi)包作業位:企業內(nèi)包作業時間短(duǎn),建議在此基礎上為(wèi)該崗位的(de)員工配備有效的(de)防塵口罩且要及時更換,保證防塵口罩在有效期內(nèi)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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